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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范缺失,难以遏制傍名牌行为

“傍名牌”是指将他人著名企业字号或商标做相同或类似使用,注册为自己企业的字号或商标,并在其产品的外包装或产品上故意突出使用,以此误导消费者,牟取非法利益。

由于司法诉讼漫长、法律空白以及处罚力度不足,违法成本低和回报高,导致傍名牌现象盛行。目前,规范傍名牌问题的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存在着衔接上的漏洞,使得执法难度很大。

为了弥补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或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均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但是,由于司法诉讼漫长和处罚力度不足,难以遏制傍名牌盛行。张亚洲律师认为,违法成本低和回报高是傍名牌现象盛行的根本原因。他以奥普公司的案件为例,如果侵权企业的侵权行为得到追究,依照工商的最高罚款也就20万元。即使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提起索赔诉讼,如果无法证明侵权造成的具体损失,侵权企业最多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但是实践中证明,傍名牌造成的侵权损失的认定是很困难的。

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公司”)奥普公司创建于1993年,其奥普品牌也先后被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曾一度奥普公司不断收到顾客投诉,声称买到的不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希望能给一个说法。 奥普公司法务部经过调查发现,浙江一家公司将“aopu奥普”和“凌峰奥普”注册为商标,并授权一家电器公司使用。其中“aopu奥普”商标注册范围是第6类商品,而奥普公司的注册商标属于商标注册范围的第11类。

“那家电气公司在其推出的集成吊顶用照明、取暖等产品的外包装上放大了"奥普"两字,缩小了"aopu"的字样。”奥普公司法务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他认为,这样的行为明显会造成消费者在购买过程当中的混淆。为此,奥普公司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经过计算,已对我们公司实施傍名牌侵权的企业,一年的销售利润有2000多万元,可是行政处罚和民事处罚一共只有70万元。”上述奥普公司法务部的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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