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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地不建或将被罚,顺德房地产开发商要注意啦

佛山市顺德区目前通过了《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拿地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竣工的将收取违约金,消息一出,引发了众多房地产开发商的高度重视。

过去顺德通常仅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逾期开竣工的按日计收违约金。但是在实践中,开竣工违约原因复杂多样,将违约责任划分厘清到具体天数往往难以实现,责任归属也往往各执一词。为此,《办法》优化了违约金计收方式,并详细列明非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导致开竣工违约的情形。例如顺德区土地出让后,主导用途为非住宅的,根据不同的建筑面积和高度,最短须在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最长须在2.5年内开工、8.5年内竣工,逾期将会面临处罚。

同时,违约金计收基数由原来的“土地出让金”调整为“合同地价”,并明确不同供应方式、不同类型土地合同地价的内涵,从根本上解决了此前部分土地因缺少违约金计收标准而造成的监管力度不足问题。

顺德区本次出台的新政将房地产与实体经济进行区别,无论是开竣工期限、还是逾期违约金标准,产业用地均比住宅用地有着更宽松的条件,且更具弹性,有望进一步减轻实体经济负担。

顺德本次出台的新规在监督房地产开发商工作的同时也避免我们部分置业者出现逾期未能收楼的状况。